“广告拦截神器”遭起诉 优酷、腾讯与搜狐三家围剿 - {$web_name} 使用者部署该使用后

来源:害群之马网 | 栏目:休闲 | 2026-06-15 03:36:40
  导读:“屏蔽影像广告”的使用一度为影像爱好者带来福音,但是如今这款“神器”吃了官司了。

  “屏蔽影像广告”的使用一度为影像爱好者带来福音,但对依赖广告收益维持管理的热门智能手表排行影像站点却导致生存威胁。今日上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深圳腾讯计算机操控系统有限企业、原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办事有限企业起诉杭州硕文使用有限企业不正当比拼纠纷两案。硕文企业正是“广告拦截神器”“乐网”App的开发管理商,而就在8月28日,该院方才开庭审理优酷管理者诉硕文企业不正当比拼案。这是青岛环保话题评论浙江首次审理运用使用过滤影像广告的知识产权案件。

  身为“优酷”、“腾讯影像”与“搜狐影像”的管理者,三家原告企业分别诉称:其系中国领先的影像门户站点,拥有数量众多的正版高清影影像道,其管理模式首要有两种:一是解读白敬亭分析在站点、App中以及影像栏目片头和中间播放些许、短时广告而收取广告费;二是使用者开通会员观看无广告影像栏目而支付的会员费。这两种商业模式身为提供免费高清影像栏目的收益来源。

  2017年3月15日,三原告察觉,秋季聚焦高考资讯被告硕文企业开发的一款App“乐网-广告拦截,影像广告过滤、使用、网页广告屏蔽神器”,以“唯一有效拦截全网热门影像App广告,从此不用傻等1至2分钟”等开展宣传。使用者部署该使用后,可以完全跳过影像广告而直接收看栏目。

  三原告均觉得,该使用破坏了其管理收益模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遂各自诉请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00万元、合理支出6万元。

  庭审中,被告硕文企业抗辩:“原告以免费影像身为幌子,强制使用者长时间观看片头广告,违法在先。被告单纯提供一款多特性乐网使用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和不正当比拼。”对此,原告觉得,原告站点有众多采购和原创的影视栏目,由于免费提供给使用者,使用者需要提供对价,弥补原告付出的成本,原告管理模式也是影像行业通行的,其合法权益受到反不正当比拼法的保护。

  由于三起案件关乎诉讼双方比拼关系与比拼行为正当性的判断及互联网生态下影像办事行业比拼秩序的兴办与维护等繁琐难题,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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